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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至2023年11月底!北京接续“贴息贷款”

发布日期:2023-02-28  点击次数:
近段时间,中国银行联合财政部联合发文(银办发[2023]11号)通知,其中提到:“人民银行、财政部对金融机构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向2022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贷款合同项目发放的贷款继续提供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即意味着2023年设备更新改造新签项目将不再享受贴息政策。
 
  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设备购置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巩固壮大以高精尖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2022年12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五子”联动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基本原则、支持政策、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和附则。第一部分明确了聚力“五子”扬长板、畅通融资渠道、切实防范风险等三项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银行贷款、贷款贴息安排、支持领域等方面支持政策。
 
  其中明确,支持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在银行贷款方面,明确由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项目,鼓励贷款利率达到各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优惠水平。
 
  在贷款贴息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贴息率、贴息期,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贷款实际利率低于2.5%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鼓励项目单位早申早享。
 
  《实施方案》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环保、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项目。对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智能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集群化发展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鼓励企业更多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国产自主品牌设备。同时强调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和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明确项目须符合规划和禁限目录要求,不得包含“两高一低”设施设备,不得包含楼堂馆所、房地产开发等配套设备。
 
  第三部分明确了公开征集、组织申报、项目联审、项目推介、银行签约、资金申请报告申请和审批、贴息资金下达等七个环节工作流程。第四部分明确了项目单位、各银行、各区、各行业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和措施。第五部分附则,明确了《实施方案》所支持购置或更新改造的设备,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需要安装的各种研发设备、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信息通信设备、节能设备等。